以下是我在綱上找到的答案
(一)業的定義古印度語稱為竭摩,梵語(Karma),巴利文( Kamma),中文翻譯為業。
業有三種含義:一者、造作;二者、 行動;三者、做事。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, 人們對業的解釋為做事情。他們認為因為有欲, 故有種種的欲向與欲望,我們的意念就有意志與方向, 因為有欲向就會造業,有業故有果報。 佛教用語中的業特別有造作之意。我們起心動念,對於外境與煩惱, 起種種心去做種種行為。
行為可分為身,口,意:用身體去做, 用口去講或心裏在想,這些都是行動,稱為造作,也稱為業。 這樣的一個造作過程,就會招感到將來的果報, 從果報來看它的原因,就有所謂業的因;從業的因到業的果報, 就有所為的業力,即是說由業力與外緣配合形成果報, 就是所謂的業力。
1、業因:我們在造作時,所做的行為, 以及所做的事,稱為業因。然而真正的業因是煩惱,如果沒有它, 我們就不會造作,故煩惱才是造作業的真正之因。
2、業力: 我們造作的行為會形成一股力量,將來使我們承受各種果報。 比如說我們罵人一分鐘,這一行為(業因)一分鐘後就已消失, 但它有力量存在著,到將來有因緣時,它就形成果報,此稱為業力。
『業』者,梵語羯磨Karma,身口意善惡無記之所作也。 其善性惡性,必感苦樂之果,故謂之業因。其在過去者,謂為宿業, 現在者謂為現業。俱舍光記十三曰:「造作,名業。」 業為造作之義。是有二種:一如身之取捨屈伸等造作,名為身業, 音聲之屈曲造作,名為語業,是直指身之造作,語之造作為業也。 二與第六意識相應而起,心所中思之心所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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